

管理体系认证收费相关规定
1.因相关国家政策调整,同时响应CNCA、CCAA引导认证机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自主制定认证标准的要求,设置价格行为底线,禁止价格垄断,低价倾销,故意扰乱市场秩序,价格欺诈,价格歧视,非法牟取暴利等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2.经初步核算成本,现制定以下认证收费标准(该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合同商定价格为准),相关认证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 备注
(1) 申请费 1000
(2) 预审核费 1500元/人日
(3) 审定与注册费(含中英文认证证书正本费) 2000元
(4) 审核费 3000元/人/日 按规定的审核人日数执行
(5) 监督审核费 3000元/人/日 按规定的审核人日数执行
(6) 扩项费 3000元/项
(7) 换证费 100元/张
(8) 副本费 100元/张
3.审核人员差旅,食宿费
在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所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用由申请客户支付或按双方合同约定方式执行。
4.费用支付时间
4.1认证审核费,在现场认证审核前7个工作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成。
4.2换证/副本费在认证证书领取前支付。
说明:
1)认证初审费为申请费、审定与注册费、审核费总和。年度监督审核费为年金、监督审核费总和。
2)再认证审核时每张证书不再收取申请费,固定费用中的其他项目不变。
3)由于受审核方原因而增加审核时间,费用由受审核方支付。
4)所有因审核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包括初审、监督审核及复评)由受审核方承担。
5)扩大认证范围根据具体情况加收对应的人日。
6)再认证(复评)审核:在证书三年有效期满前,可申请再认证,免收申请费,审核费用按再认证时企业实际审核人·日数执行,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年金不变。
7)申请子证书时,若子证书不涉及增加现场审核人日数,只收取申请费1000元、注册费2000元、国内证书年监时交年金2000元;若子证书涉及增加现场审核人•日数,除收取申请费1000元、注册费2000元外,将视情况增加子证书的现场审核费。
8)如需加印证书,每张证书另收工本费100元
认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申请组织/获证客户
1)遵守认证规则,按照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认证标准的要求建立并有效运行管理体系,当发现不满足认证标准要求时应有纠正措施,以确保体系文件的符合性及有效性;同时,应及时向中准联合认证服务(河南)有限公司通报相关信息。
2)为进行认证审核(含初次认证、保持认证)和解决投诉做出必要的安排,并对认证审核所涉及的工作(包括文件审查、服务特性测评、必要时的暗访、审核区域的进入、记录查阅、人员的访问和配合等)做出充分的安排及配合。如现场审核活动中存在危险区域,申请组织/获证客户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中准联合认证服务(河南)有限公司。
3)遵守国家、认证机构关于认证证书及标志的使用要求,采取合理措施保证这些要求得到遵守并保证:
a.当其认证资格被暂停或撤销时,立即停止使用所有与获得认证资格有关的宣传材料;
b.当其认证资格被注销或撤销时,应将认证证书及时交还中准联合认证服务(河南)有限公司;
c.当其认证范围被缩小时,应修改相关文件及宣传材料。
4)当管理体系、认证范围、服务认证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中准联合认证服务(河南)有限公司,并就获准认证范围的持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做出承诺。
5)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只能用认证证书来证明其管理体系符合了特定标准或其他引用文件,不能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来暗示其他过程或活动通过了认证;获准服务认证的组织应按照认证证书及标志使用的规定使用证书和标志,不得进行误导性使用,或在广告、产品(服务)目录等形式中对认证制度进行不正确的引用;使用认证证书宣传认证结果时不应损害中准联合认证服务(河南)有限公司的声誉。
6)遵照规定时间向中准联合认证服务(河南)有限公司支付认证合同中所确定的认证服务费,按照规定接受监督审核及再认证。
7)在认证(审核/审查)活动中有权要求中准联合认证服务(河南)有限公司提供有关更详细的公开信息;
8)随时接受中准联合认证服务(河南)有限公司所安排的回访和非例行监督审核。
2、认证机构
1)中准联合认证服务(河南)有限公司接受所有申请客户的认证申请,不附加过分的财务或其他条件,不以申请客户的规模或是否为某一协会或社团的成员及认证供方的数量作为提供服务的条件;
2)以管理体系标准为依据对申请客户的管理体系进行认证,当需要对某一特定的认证项目涉及的审核准则做出解释时,由中准联合认证服务(河南)有限公司指定有能力的人员进行规范化解释;
3)按照服务方案的要求和适用的服务评价标准/规范,对申请人申请认证的服务进行评价;
4)根据申请客户的要求及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准联合认证服务(河南)有限公司按照认证(审核/审查)程序规定对申请客户进行认证(审核/审查),并对认证活动的公正性、客观性、有效性负责;
5)中准联合认证服务(河南)有限公司在认证认可主管部门批准认可的业务领域内实施相关认证,做出认证决定,颁发认证证书;
6)中准联合认证服务(河南)有限公司对获证客户及时办理认证注册、颁发认证证书,并在中准联合认证服务(河南)有限公司网站予以公布;
7)中准联合认证服务(河南)有限公司定期对获证客户进行监督审核;
8)中准联合认证服务(河南)有限公司及时向获证客户提供有关认证的信息(包括商业、生产、技术和认证审核信息);
9)对申请组织、获证客户的受控信息保密,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不向第三方公开;
10)对申请组织、获证客户提出的申诉/投诉、争议,中准联合认证服务(河南)有限公司将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对方;
11)对获证客户违反有关规定及不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在监督审核时发现或从其他信息渠道获知存在严重不合格,且经跟踪验证未能按规定采取纠正措施的,中准联合认证服务(河南)有限公司有权撤销其认证资格,并停止其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